摘要

近年来,双层股权结构逐渐成为新经济公司普遍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各国(地区)交易所相继修改上市规则,允许采用双层股权结构的公司上市。从制度变迁的视野看,尽管形式上趋同于事前限制模式,但实质上是路径依赖的结果,各国(地区)仍然通过差异化的上市规则开展制度竞争。我国应吸收事前限制和事后救济模式的优势,减少双层股权结构的法定限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完善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以吸引更多的新经济公司在内地资本市场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