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陆国家是商法的鼻祖,公司法更是为各国商法所共有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广泛发展,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日益扩大。随之而来的状况逐渐暴露于我们的经济生活当中。在此之下,我们发现很多商家利用了公司法的屏障肆意走法律的缝隙伤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使市场经济陷入了短时间的混乱。影子经理、影子股东、黑砖窑事件等扰乱了我们的经济生活,受害的商家犹如惊弓之鸟,商家们何去何从,公司法如何自处引起了我们深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