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关于口语交际的总目标是:“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运用口头语言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目标中两个“学会”表明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是需要通过学习来达成的。然而长期以来,语文教学中口语交际教学十分薄弱,这既有考试导向的原因,也与课程建设不足有关。主要问题表现为语文学习“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读”与“写”考得多,教得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