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定了扒窃入罪以后,司法实践中扒窃入罪案大增,引起了社会对扒窃入罪的广泛争议。笔者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的谦抑性理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坚持文理解释与目的解释相统一的原则,对扒窃入罪进行了深入的理性剖析,以期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修正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