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晚唐五代到元末明初时期,近代汉语中的事态助词"来"、"去"、"了"语法特征尤其是语用功能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变化在三个时段的三部代表性著作《祖堂集》、《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水浒传》中得到了充分反应。《祖堂集》中的事态助词有"来"、"去"、"了"三种,"去"与"来"和"了"使用频率相当且分工明确:"去"修饰于"表将来发生的事件"之后,"来"和"了"只能用于"已发生的事件";《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中"去"已仅见3例,"来"和"了"的功能扩张,填补了"去"的空白;至《水浒传》,事态助词"去"已销声匿迹,而"了"则取得了表示事态的决定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