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借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律教育经验,考察了我国法律教育在社会基础、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教育手段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指出法律教育改革的宏观视野:要基于现实中国国情,要有批判、创新精神,要重申、尊重和捍卫法律信仰,要协调好统一司法考试和我国多层次法律办学的关系,法律教育实行"二元轨道",法律学历和通识教育由普通高校承担,法律职业和技能教育由国家或地方法官学院、国家或地方检察官学院和律师学院、律师协会(主要是社会、市场力量)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