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研究发现,民法可适用规范的并存是一种客观的法律现象,它主要是因为社会生活的多样性,民法体系的不完备以及立法主体等原因所导致的,对于解决可适用规范并存的民法现象,需要运用价值判断,进行理性分析,对其分门别类,使得这一问题能在实践中得到解决,可适用民法规范并存现象应该得到重视。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