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微企业融资的三方主体契约式参与模式是对传统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一种创新。三方主体契约模式的引入使得原有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双方的信贷交易关系转换成为政府与企业、融资机构与企业、政府与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与企业、以及政府与融资机构间的多边信贷交易契约.这种信贷契约的多边性,增强了约束力,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该模式的有效运作需要一定的保障机制,本文提出应从风险规避机制、战略谋划与示范效应以及适应机制三个方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