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理解与适用——脑损伤

作者:朱广友; 范利华; 夏文涛; 程亦斌; 刘瑞珏; 杨小萍; 吴军
来源:法医学杂志, 2014, (02): 126-130+134.

摘要

<正>5.1颅脑、脊髓损伤5.1.1a植物生存状态(重伤一级)。【理解与适用】本条植物生存状态是指重度颅脑损伤导致大脑功能严重障碍,临床表现:(1)自身无意识,对外界无反应;(2)对视、听、触及有害刺激无精神行为反应;(3)无交流、表达能力;(4)睡眠-睁眼周期存在;(5)下丘脑、脑干机能尚保留(呼吸、心搏、脉搏及血压等);(6)大、小便失禁;(7)颅神经及脊髓反射存在,但易变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