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国,夫妻感情不睦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分居或离婚的请求,提请夫妻分居的理由与离婚理由相同,夫妻分居必须经家事法官按离婚相同程序进行裁决。夫妻分居时中止同居义务,但仍互负忠实义务,日常家事代理权中止。夫妻财产关系采取分别财产制,但夫妻救助义务仍然存在,夫妻各方所负债务属个人债务。在对子女抚养照顾上依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做妥善安排。法国夫妻分居制度对完善我国夫妻分居立法有一定借鉴意义。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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