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企分开作为当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主要模式,在国家职能层面、商事公平、国家形象等层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但历史和现实都无一例外地印证了政企分开只不过是学者们的臆想而已。政企分开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于作为重要价值的国家所有权的存在,而二者具有不相容性的特征,即国家所有权的公共性权力面向决定了政企分开并不可能真正地实现。国家所有权的必要性决定了转变改革思路,抛弃政企分开的理论进路,将国家所有权界定为一种公共性商事权力而尝试用公法体系约束之,不失为政企分开困境下的一种有益尝试。

  • 出版日期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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