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级再担保体系的核心是省级再担保机构,重点是以再担保业务为抓手,推动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融担基金")、省内融资担保机构形成"国家融担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省内融资担保机构"三级组织体系。省级再担保机构要推动与金融机构的"总对总"合作,落实银担合作条件,夯实银担合作基础,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放大倍数、利率水平、续贷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推动体系内各机构更好的为全省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