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司法缄口令是指法院颁布的要求不发表言论的事先命令,包括三种类型:针对被告的缄口令、针对媒体的缄口令、针对律师的缄口令。1976年以后,美国联邦法院废弃了对媒体的司法缄口令,除针对被告以外,现在的缄口令主要是针对律师。律师也享有言论自由,所以针对律师的缄口令还必须遵守四大规则:有害性规则、安全港规则、回应权规则、真实性规则。我国立法可以借鉴美国经验,一是不应当采取法院直接限制媒体的做法,二是应当颁布中国特色的律师与媒体关系规则。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