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是促进社会阶层合理流动的进阶,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和进步。当前,充当补偿正义的高校教育救助正在大力施展,但也暴露了"二次伤害"的新问题:高校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自利动机、施恩观念以及救助方式失当等,由此导致受助者应享的物质救助权利受损,自尊心和上进心更受伤害。新世纪,我国教育规划纲要的践行,既需要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和教育监管力度,也督促着高校教育理念的革新、价值排序的进步与人文关怀的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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