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晟雅乐器的制造和使用,前期依刘昺"中、正"理论,后期依蔡攸"太、正、少"理论。故大晟雅乐器除丝、革、木3部外,其余金(编钟)、石(编磬)、竹、匏、土(埙)5部乐器均分为前后两个系统。政和八年之前,大晟雅乐器分为正声、中声、清声3组;但此后蔡攸废中声、清声而用太声、正声、少声3组。前期依刘昺理论制造的乐器,曾推行于天下,但后期依蔡攸理论制造的乐器,则只局部应用。故今存大晟雅乐器基本上是正声、中声、清声系统的乐器。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