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为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提供了可能,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保护参保者利益,在面临诸如异地对接难、经办流程受阻、信息系统化水平低的问题下,要想使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发挥其内在效用,应致力于让转移接续更加顺畅,并加快政策与管理的统一,此外,应从结果以及公民的满意度出发,进行政府绩效评估,为改善政府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