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存在"双派驻""单派驻""不派驻"等5种形式,无论在体制机制、监督主客体认知和干部使用交流等方面存在诸多偏差或误区,从工资关系统筹管理、成立省直纪工委监察分局、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和强化干部交流使用力度等方面着手,是深化和优化对派驻机构的改革和监督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