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食品安全教育实行全民教育,不仅有健全的法律依据,而且有多元体系的配套制度给予保障,其主管部门权责明确,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实行分层教育,实施中职业教育特色浓厚,具有教育方式灵活、教育面广、针对性强的特点。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食品安全教育存在责任主体边界模糊,责任不清晰的问题,在临时性的推进中,教育的系统性不足,导致生产者盲目逐利、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监管者不作为的问题。借鉴美国的成熟经验,中国的食品安全教育应立足中国国情,确立其教育对象、原则、体系与方法,创新教育途径,形成有本国特色的食品安全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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