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严肃问责的制度设计,体现了权力制约、刚性责任、可预期等法治逻辑,既是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依法执政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两年多来,"两个责任"制度的实践呈现出责任清单化、问责渐趋常态化的特征。在强调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背景下,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不断完善"两个责任"制度,主要有:责任内容应进一步细化;同级党委纪委的责任内容应统一;制度文件应向上级备案,并主动公开,及时修订;加强文件执行的解释工作;问责制度化;建立问责案例指导制度;扩大问责公开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