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法学中,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可以反驳的推定和不可反驳的推定等范畴的使用相当混乱。推定是人造的,但又不完全是人造的;人造推定是从自然推定发展而来的,人造推定中包含着自然推定的内容。立法推定和司法推定是设立推定规则的两种基本模式;而根据事项主题可以把推定规则分为八类范式,即事态推定、权利推定、行为推定、原因推定、过错推定、意思推定、明知推定和目的推定。目前,我们的任务是实现推定规则设立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