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2008年至2016年共有103份在法院说理与判决部分提及"言论自由"的民事判决。从对这些民事判决的分析可以看到,法院在对言论自由条款的解释中,在言论自由的界定、价值、法律边界、判断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尽管在利益衡量具体方法的选择以及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边界确定等方面确实还存在很大的不足,但法院的这些努力无疑对确定言论自由条款的含义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为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宪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