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华法令+肝素和华法令+速碧林的联合抗凝治疗方案在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早期的效果。方法:采用随机表法将578例接受机械心脏瓣膜置换的患者随机分成肝素组和速碧林组,肝素组297例采用华法令+肝素的联合抗凝方法,速碧林组281例采用华法令+速碧林的联合抗凝方法,观察对比两种抗凝方法在减少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早期栓塞发生率的效果以及并发术后大量出血的情况。结果:发现两种不同的抗凝方法在减少MHVR术后栓塞的发生率和并发大量出血的发生率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联合抗凝方法对降低MHVR术后早期栓塞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并未降低术后大量出血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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