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培育基地促进社会组织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干预效果研究

作者:金军怡; 李锦峰; 戴淑玉; 杨伟华; 郑雯琳; 桑健; 郑大澳; 王芃; 王晓春; 沙莎*
来源:中国预防医学杂志, 2023, 24(05): 494-498.
DOI:10.16506/j.1009-6639.2023.05.019

摘要

目的 分析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China AIDS Fund for Non-govermental Organizations,CAFNGO)重点人群干预领域中不同类型培育基地促进社会组织工作的成效,总结经验和建议。方法 整理2016—2022年CAFNGO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培育基地联合未民政登记的社会组织重点人群干预项目数据,采用χ2检验分析不同类型培育基地数量变化及项目检测、阳性发现、转介治疗等指标产出差异。结果 2016—2021年CAFNGO共批准了6 136个项目,培育基地联合未登记的社会组织承担项目占项目总数的61.98%(3 803/6 136);其中批准了重点人群干预项目4 072个,由培育基地联合未登记的社会组织承担了的项目占重点人群干预项目总数的62.18%(2 532/4 072),覆盖全国31个省(市区)。CAFNGO重点人群干预项目中培育基地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为主,但其机构数、项目数和经费量逐年下降。社会组织类培育基地与CDC类培育基地呈现完全相反趋势,机构数从2016年的5家上升至2021—2022年的23家。学/协会和医疗机构类培育基地2021—2022年参与机构数量较2016年分别上升36.00%和50.00%。2016—2022年社会组织类培育基地重点人群干预项目的干预检测转化率(25.26%)和阳性转介治疗率(85.97%)最高,学/协会类培育基地项目初筛阳性率(4.02%)和确证阳性率(3.18%)最高。四类培育基地干预项目的干预检测转化率、初筛阳性率、确证检测率、确证阳性率及确证阳性转介治疗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 126.024 6、 1 285.815 9、262.954 2、924.908 7、225.583 7,P<0.001)。结论 社会组织和学/协会类培育基地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但目前仍数量较少,应进一步完善CAFNGO培育基地机制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类培育基地及专业机构(CDC和医疗机构)的各自优势,形成合力,促进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