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广东地震灾害与社会应对

作者:吴康林
来源: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04): 90-93.
DOI:10.13971/j.cnki.cn23-1435/c.2016.04.027

摘要

广东因处于特殊的地理位置而颇受地震灾害之苦。民国广东地震从时间上看主要发生在第三阶段(1918年-1921年)和第七阶段(1934年-1937年);从空间上看主要发生在以汕头和广州为中心的沿海地区。频繁的地震灾害不仅给广东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而且还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甚至给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恐慌。面对如此严重的地震灾害,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领导灾区民众积极抗震救灾,同时在地震机构和报刊舆论的宣传引导下,民间义赈团体和个人纷纷加入到抗震救灾的行列,从而为民国广东抗震救灾注入了新的活力。

  • 出版日期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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