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开展切实有效的气候治理已成为生态治理的重要议题。现阶段我国气候治理工作主要由政府推进,但依然存在治理主体单一、缺乏区域协作组织、区域合力有待增强等问题。构建多主体参与机制,实行区域多主体协同治理是破解诸多问题,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通过以京津冀地区气候治理为例,在梳理其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根据政策发力方向和政策着力点两个维度,将推进协作治理的一系列政策划分为治理场域、治理机制、治理意识与治理氛围四类,并根据这四个切入点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精准制定并落实政策,以更好地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间、以及政府与非政府主体等不同维度的协同,实现区域多主体协作治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这对于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