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资本收益向养老基金注资是国企利润分配的一种最优方式之一。因为国有资本属于全民共有的一种公共资源,其经营性收益理应为全民共享,这也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资本收益更多地向民生和社会保障倾斜的政策规定。而养老基金是社会保障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且其缺口巨大,严重影响到了国计民生和社会福利,因此这一缺口的弥补既重要又紧迫。以国有资本收益来充实养老保险基金不仅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具备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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