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征收过程实际上是土地利益的再分配过程,也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由于博弈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享有的权力(利)不同、获取的征地信息不对称,因此,农地征收活动中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是不公平的。本文通过分析不公平博弈的法律原因,如集体土地所有权虚化、征地条件的立法粗疏、政府对征地权力的垄断、征地补偿低微、征地的程序失范等法律问题,提出了立法应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独立完整、改革征地制度、制定土地补偿费分配规则及完善土地征收的程序性规范等法律调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