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是大学生的必修思政课,具有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作用。然而,育人者必先受教,“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法治素养,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思政课教师素养传统的“六要”的一种挑战。思政课教师不仅应守正“六要”,而且应创新“六要”,从而提出并满足“第七要”,即法治(素养)要高。尤其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要精通法律知识、深谙法律本质、养成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律,这对实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 出版日期2023
  • 单位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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