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现代技术增长引起的生态危机及其对生命的威胁,尤纳斯将生命纳入责任的范畴,提出了责任律令:"要如此行为以保证你的行为后果不摧毁未来生命的可能性"。这条责任律令是存在的命令,是存在的目的中体现出来的生命的价值。它突破了人类中心主义,要求人类将义务的对象扩展到所有生命的存在,承担起延续未来生命的责任,并为生命的持续审慎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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