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在GATT机制的决策程序的正向一致原则的基础上确立了反向协商一致原则,即:只要不是全部否定即为肯定。这一方面极大地便利和加速了决策过程,使得WTO成员间的争端得以更加迅速的解决。另一方面,却造成了该原则的滥用的可能,也容易造成在通过专家组报告时"为通过而通过"的情况;同时争端解决机构的准司法性也容易使其决议与国家主权有冲突;再者,也容易使一些弱小国家成为该决策机制原则的牺牲品。本文将从WTO决策机制的反向协商一致原则出发,在将其与正向一致进行对比,然后分析出彼此的利弊,最后提出兼顾效率和公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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