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对于法治现代化的意义及路径

作者:刘永红; 刘文怡
来源: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 (03): 96-101.
DOI:10.16246/j.cnki.51-1674/c.2019.03.017

摘要

科学立法是国家良法善治的基本要求,是法治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与法治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立法权限不明确、立法的稳定性与规范性不够、立法的民主性欠缺以及立法者立法素质与立法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必须完善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为最终实现法治现代化打下坚实的立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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