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古以来,有众多的艺术家用舞蹈和音乐进行对比,就舞蹈编导而言,音乐和舞蹈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音乐能够帮助体现舞者在作品中内心想法,进而让观众有一种情感上的共鸣。但随着舞蹈艺术的进步和发展,现如今的舞蹈作品,不完全是依靠音乐的思维,而是完全依靠编导的思维创造舞蹈,再根据舞蹈的情节或者情绪创作音乐。但有时候,舞蹈编导却需要依靠音乐带来灵感,所以舞蹈与音乐共生存。舞蹈音乐是属于外部的、表现力十足的因素,而表现出的情感是则内向的、渗透在舞蹈表演里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将自己的情感表现出来的情绪与音乐相结合,才能创作出个性鲜明且真实生动的舞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