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基本法框架下,澳门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其高度自治权由全国人大通过基本法授予,形成行政长官主导政治、行政与立法相互配合与制约、司法权独立行使的政制架构。为全面推进特区的社会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社会管理,推进产业多元化,以实现"一国两制"下的共治与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