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光葵作为日本职业外交官,活跃于大正与昭和时代,先后出任日本驻华公使、驻苏大使、驻英大使、外务大臣和大东亚大臣。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中,重光葵以甲级战犯嫌疑人身份受审。在重光葵的个人辩护环节,其美籍辩护律师弗内斯以欧美外交人员和新闻业者的证词为重光葵说项,聚焦九一八事变前后中日交涉、"一·二八"淞沪停战谈判、1940—1941年日英密谈等多个事件中重光葵所起的作用,强调重光葵是"和平"外交原则的实践者,进行无罪辩护。在东京审判中,众多战胜国人员为甲级战犯嫌疑人提供辩护证词的案例并不多见,这是重光葵成为甲级战犯中获刑最轻者的重要原因之一。对重光葵的审判体现了东京审判的程序合法性,同时也反映了东京审判的局限性。

  • 出版日期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