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因而研究并解决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法律冲突问题是非常迫切的。允许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己的当地特色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的做法是非常正确和必要的。本文试着从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法律发生冲突的角度,研究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通规定的限度问题,以及究竟在什么样的原则下进行变通,能在多大的范围内进行变通等一系列问题。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