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模糊与清晰是一对矛盾的哲学范畴,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传统审美中,一般都认为书法之法是模糊的、朦胧的和抽象的,但模糊因清晰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书法之美又是十分清晰的、具体的和直观的,这来源于书法清晰的笔法、墨法、结构法和章法,来源于书家的学养和个人品性,也来源于时代境遇和书法风格。马斌先生的《书法观典》中就对此观点有所体现。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