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情形日益增多,这不仅危害到大学生个体的健康发展,而且也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甚至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引导社会发展方向的权威力量,政府理应肩负起防控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责任。然而,由于网络在我国的使用和发展时间不长,政府监管责任机制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因此,为了有效防治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情形发生,政府有必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增强网络监管力度、培养专业人才、加快技术研发、督导高校网络道德教育、构建网络协同管理机制等方面完善其责任体系的建构。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江苏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