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使用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数据,分析创业投资机构在政府引导基金激励下投资创业期企业的动机及经济后果。研究发现,在获得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后,创业投资基金显著增加了创业期企业的投资,但主要是增加创业中后期企业的投资,并没有显著增加创业初期企业的投资,而且这种现象在低声誉和民营创业投资机构管理的基金中更明显。这表明政府引导基金会激励创业投资机构策略性地迎合政策,挑选短期、低风险的创业项目进行投资,偏离了政策制定者的初衷。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创业投资机构迎合政策的策略性行为是缺乏效率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该政策在我国创新创业活动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