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农村土地制度在法律构建、权利归属及经营模式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制度性与结构性不能统一运行,与现实发展需要严重悖离。改革现有的农村土地所有制,构建农村土地乡(镇)所有制,既有其历史的必要性,也有现实的可行性,对于进一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早日实现现代化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意义。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湖南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