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专属经济区制度,规定了沿海国对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享有公约规定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专属经济区是一个既不同于公海又有别于领海的特殊海域,沿海国家对专属经济区的主权权利是国家经济主权的组成部分,公约的规定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我们应充分利用公约的规定,积极维护我国专属经济区的国家主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