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目前,在船舶监管领域,AIS系统和GPS公网监控系统作为VTS系统中的辅助系统,相互共存并发挥着重大作用。与VTS系统相比,它们能够准确确定监管船舶的各种动态信息和静态信息,而不需要人为进行呼叫就能够自动识别。其中AIS系统中,classA主要应用于IMO公约规定的大于300总吨以上的船舶,AIS classB和GPS公网监控系统则应用于小型内河或沿海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