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榕树的历史文化传统中,榕树与儒道精神的结合形成一个基本书写模式。李纲是现存文献首个对榕树"材与不材"的特点进行文学书写的人,他的《榕木赋》基本借鉴了《庄子》的观点,把榕树与道家思想相结合,并有意突出榕树之"材";薛季宣的《大榕赋》则在李纲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赋予了榕树之"材"的德义性质,完成了儒家精神内涵的注入。榕树儒道化的观照方式在榕树书写史上影响深远,它的文化意义不但使榕树成为保身和独善的象征符号,而且也变成士人学习效仿其仁德精神的对象。后者可以在"居官者所宜取则"的箴言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他们所要达到的是榕树所代表的儒道互补、独善与兼济相成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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