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民终字第02968号判决引出了一系列房屋租借问题:出租借住的他人房屋,租房协议是否有效?若有效,获取的租金收益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原所有人、管理人?原所有人之外的实际管理人是否是适格当事人?在租房问题频出的今天,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