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呼吸系统功能评分指导撤除呼吸机的意义。方法:呼吸衰竭患者90例随机分为A组、B组和C组,分别采用常规撤机,呼吸系统功能评分3~4分及5~6分时撤机;比较3组患者撤机成功率、机械通气时间及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结果:C组患者直接撤机成功率显著低于A、B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B、C组患者机械通气时间和VAP发生率均显著优于A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呼吸系统功能评分达3~4分时行呼吸衰竭患者撤机有助于减少机械通气时间和VAP发生风险,且不影响撤机成功率。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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