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政,自古以来就是历代统治者为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所施行的慈善救济措施。清代,贵阳府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实施建立育婴堂、养济院、尚节堂、及幼堂等恤政措施。贵阳府所建立的一系列善会、善堂救助了大量鳏寡孤独残疾贫民,维护了区域社会稳定,亦为贵州其他府州县乃至周边省份的恤政事业提供了借鉴,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时代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