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法律的规定明确了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合法性,而群众路线、"为政以德"和法制建设对党的全面领导形成了三维的合理性解释架构。党的全面领导并不摒弃民主制度,而是通过群众路线将民主制度与政治权威有机结合。党的全面领导的文化根源,来自于中国共产党所继承和发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法制建设,既赋予了党神圣的权力,也给予党法治的刚性约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