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历史上第一例缺席审判实践肇始,关于缺席审判的合法性问题在各国立法上的肯定与否定就始终在争议中博弈前行。然而,随着近年来跨国犯罪的增长,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缺席审判的启用对全球有效打击犯罪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腐败与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出逃和资产转移以及对外国恐怖主义战斗员属地和属人管辖的障碍,再次引发法学界及社会各界对缺席审判的关注。缺席审判的立法发展与相关国家的司法实践,也暴露出作为缺席审判症结的送达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在保障程序正义和适用补救措施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其他国家适用的经验,恰当适用缺席审判应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