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平正义是西方社会和当今中国所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社会问题。美国学者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向马克思提出两个挑战,一是马克思所论述的公平正义理论同罗尔斯的系统化的正义理论相比较哪个更具有优势?二是在制度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方面的挑战。一方面,罗尔斯认为他的公平正义原则普遍适用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马克思则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不具有永恒的正义性,以自由平等为价值规范的公平正义必须通过消灭雇佣劳动与资本对立的旧制度、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新制度才能实现。另一方面,在制度的合理性依据方面,罗尔斯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马克思则认为,社会制度的合理性在于其历史必然性、符合规律性,而不在于它是否符合某种抽象的正义原则。如何看待这两种观点需要我们进行系统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