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程度较低,偏重于保密;为公众提供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渠道过少;程序方面缺乏保障和救济。针对这种现状,我国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应当转变观念,从修改和整合现行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入手,建构系统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 出版日期2007
  • 单位唐山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