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开展地方扶贫自治的尝试,部分学者对我国古代的乡约和仓社制度进行了一定的研究,立足于中国历朝历代的本土资源,提出借鉴民间自治为基础的自下而上的扶贫实践模式。个人认为,中国传统的扶贫自治治理建立的社会基础是"乡土中国"而不是当代中国,它以传统的民间力量为中心而非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它的核心在于发挥传统民间社会组织的巨大作用。民间扶贫自治可能只是在理论的分析中有一定的可能性,它在社会的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巨大的阻力,甚至会造成比当代中国"自上而下的扶贫治理"效果更差的副作用。